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禅城区2025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
2026-08-20 00:00 · 全文 167 字 · 约 1 分钟
| 内容分类 | 资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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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 |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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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市关于审批佛山市禅城区2025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市禅城区将0.0820公顷农用地和0.0391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,使用0.219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。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.3408公顷,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,用于城市建设。
二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