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汝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
2026-09-21 00:00 · 全文 285 字 · 约 1 分钟
| 内容分类 | 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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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 | 洛阳市人民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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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汝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
洛政土〔2026〕144号
你县《关于汝阳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》(汝政文〔2026〕2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,将三屯镇三屯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.0817公顷集体耕地,转为集体建设用地,作为汝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。
二、你县要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已补充2.0817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有提升,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督工作。
三、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、法律法规规定用途、节约集约用地标准,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