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安徽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名单的通知 皖科高〔2021〕5号
2020-01-01 00:00 · 全文 245 字 · 约 1 分钟
| 内容分类 | 农业环保 |
|---|---|
| 来源 | 安徽利皖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|
| 阅读计数 | 21 次 |
各市科技局、财政局、税务局: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及《关于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的复函》(国科火字〔2021〕69号),我省2020年1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抽查,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。
附件: 安徽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名单.docx
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
2021年4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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