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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管产品增值税指引出台 仅为建议不具强制性

2018-01-04 00:00 · 全文 324 字 · 约 1 分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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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财新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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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财新网】(记者 张榆) “对一些还存在争议的问题至少有了明确的建议,元旦假期确实松了一口气。”据财新记者了解,2017年最后一个工作日(12月29日)晚,, 基金公司 陆续收到 基金业协会 下发《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的相关建议 》(下称《建议》),对争议标的的计税方式做出了统一建议,令基金技术和财会人员大松一口气。

2018年1月1日, 资管产品增值税 正式开征,对规模超过百万亿元的资管行业及其投资者而言,都是不小的变动。但直至元旦假期前日,业内虽对大部分金融标的如何征税在沟通中达成共识,但交易所回购、同业存单是否需要计税等问题,仍存在争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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