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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对进口罐装蔬菜产品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· 快讯

2026-09-15 00:00 · 全文 701 字 · 约 2 分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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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界面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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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,2026年9月15日,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加拿大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。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(CITT)于2026年9月9日对进口罐头蔬菜产品(Canned Vegetable Goods)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,认定进口增加是造成国内产业严重损害的主要原因,建议以关税配额形式实施保障措施。具体如下:第1年配额为13,000,000公斤,超配额附加税为50%;第2年配额为13,260,000公斤,超配额附加税为45%;第3年配额为13,525,200公斤,超配额附加税为40%。措施建议实施3年,至2030年1月5日。

本案不适用于原产于墨西哥、智利、以色列、韩国、巴拿马、秘鲁、哥伦比亚以及享受加拿大普遍优惠制(GPT)的发展中国家(地区)的产品。涉案产品的加拿大税号为2005.40.00.00、2005.51.90.19、2005.51.90.90、2005.59.00.00、2005.80.00.00、2005.99.11.00、2005.99.19.00、2005.99.20.19、2005.99.20.99、2005.99.90.15、2005.99.90.18、2005.99.90.19、2005.99.90.98和2005.99.90.99。

2026年3月16日,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进口罐头蔬菜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。2026年6月19日,加拿大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,征收为期200天的保障措施税。案件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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