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总局:对经营困难的民企 依法办理延期纳税
2018-11-19 00:00 · 全文 365 字 · 约 1 分钟
| 内容分类 | 资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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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 | 财新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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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财新网】(记者 程思炜) 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困难, 国家税务总局 11月19日发布26条支持措施,其中要求各地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,缓解企业资金压力。
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中明确,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。各级税务机关对生产经营困难、纳税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,要进一步研究针对性、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,并积极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中,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。对于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,税务机关要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,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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